省环境卫生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新型城镇化决策部署,促进城乡环卫一体化持续健康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定于2013年11月中下旬在潍坊寿光市召开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会议,做为会议配套活动,同期举办’2013山东(寿光)城乡环卫新设备新技术展示交流会(以下简称展示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展示交流会主题
大力推广新设备新技术 加快城乡环卫一体化
二、展示交流会有关活动
为丰富展示交流会内容,增强展会效果,期间,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参加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会议。学习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城镇化和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总结交流2008年以来全省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情况,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观摩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工作和展示交流会现场,安排部署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任务。
(二)召开山东省环境卫生协会2013年年会。总结交流2013年省协会及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安排部署省协会明年任务。
(三)组织城乡环境卫生新设备新技术展示交流。
1、城乡环卫与固废行业品牌企业展区。展示国内外环卫与固废处理行业品牌企业。根据企业市场网络、售后服务、占有率、使用口碑等选择龙头企业进行展示、宣传。
2、城乡环卫设施设备展区。生活垃圾收集、清运设施车辆、设备,城乡道路保洁作业机具,公共厕所、移动厕所及相关设施,城乡道路除雪、除冰设施设备,河流水域保洁设施设备。
3、生活垃圾处理设备技术展区。生活垃圾填埋、焚烧、生化处理,处理中污水、异味气体处理等设备与技术,环卫及固废行业的投融资机构,采取BOT、BT、TOT等方式进行垃圾处理、建设运营管理的投资商。
4、餐厨、建筑垃圾处理设备技术展区。餐厨垃圾、建筑垃圾以及医疗垃圾、电子废弃物、有害垃圾等处理设备、技术,对餐厨、建筑垃圾进行处理、建设运营管理的投资商。
5、垃圾分类设施展区。
6、城市管理(数字化环卫)综合处理系统展区。
7、环卫科学技术服务机构展区。
8、高端物业保洁设备及产品展区。
(四)开展优秀参展企事业单位评比表扬活动。根据参展单位的展位规模、展品特色、观众评议,由展会筹备办公室采取民主推荐方式,确定优秀参展单位,在省环卫协会年会上进行表扬。
三、参会人员
全省设区市市容环卫行政主管部门分管领导、主管科(处)长,市环卫局(处)长,县(市、区)市容环卫主管局领导和环卫处(局)长;拟邀请省委农工办、省文明办、省纠风办和部分乡镇(街办)领导和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参会;省环境卫生协会各常务理事、理事,各会员单位代表;参展企事业单位代表。
四、展示交流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1月中下旬
地点:寿光市国际会展中心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协调。这次展示交流会由省环卫协会会同潍坊市城管执法局、寿光市人民政府等承办,17设区市市容环卫主管部门和有关大型环卫设备生产经营企业协办,是近几年规模较大、综合性较强展会。各市(县、区)环卫主管部门和省环境卫生协会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积极协助做好参会代表的报名和参会观展组织工作。
2、齐心协力做好展会筹备工作。省环卫协会成立展示交流会筹备办公室,拟定工作方案,负责展示交流会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地主管部门和省协会会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展会宣传发动、参展企业协调组织和当地环卫设备设施需求信息征集上报、洽谈交流等工作,促进行业与企业合作共赢,保证展会效果。
3、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各设区市常务理事单位负责所辖县(市、区)参展参会组织协调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系人,于10月15日前报省环境卫生协会。
4、展示交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省环境卫生协会联系人:张晓冉
电话(传真):0531-87087167 ;邮箱:hw7167@126.com
展示交流会筹备办公室
联系人:李伟伟 李 敏
电 话:0531-81219055 88757957
二〇一三年十月五日
抄: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市管理(城管执法、市政公用)局,市市容环卫处(局),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