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3年12月17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接到中机国际招标公司《合同生效通知》: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华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与中国国际招标公司签订的《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锅炉及烟气处理系统设备采购的供货合同》(详见于2013年11月22日披露的公告2013-052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自2013年12月17日正式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