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到12月,公司传统工艺品营业额同比下滑50%,但高端定制礼品业务却增长114%。应对《旅游法》带来的变化,创造特色文化商品是一条新出路。”海南三亚古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余贤栋的一席话,不仅反映出了海南旅游商品企业面临的生存挑战,更以实例证明了创新的意义。1月13日,《旅游法》实施100天暨海南旅游商品产业发展研讨会在海口举行,业内人士共谋未来海南旅游商品发展之路。
旅游商品是海南旅游业软肋
“旅游商品销售是地方文化传播的途径。”海南省旅游商品企业协会会长余从武说,海南旅游商品涵盖手工艺品、土特产、旅游服装、旅游有声读物等,其中珍珠、岛服、土特产、椰子制品是主要旅游商品。
然而,目前海南旅游商品很难勾起游客的消费欲望,成为旅游业的一个软肋。据了解,旅游业发达国家,旅游商品收入往往占到旅游总收入的40%至60%,而海南省旅游商品收入占旅游总收入的比重长期徘徊在10%-20%。“这主要是因为海南旅游商品及销售机制不理想,质量和信誉有待提高,达不到游客的预期,造成游客‘有钱没地方花’的怪象。”余从武说。
35%旅游定点购物企业停业
《旅游法》实施带来众多变化,省内众多旅游商品企业措手不及。“海南旅游商品先天不足,缺乏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多年以来靠与旅行社、购物点回扣的畸形利益链条捆绑为生。《旅游法》砍断了这个链条,而且提到的‘旅行社不得指定购物场所’,被旅行社和导游误读,完全舍弃了旅游购物。”余从武说。
根据省旅游商品企业协会调查,全省旅游定点购物企业协会登记在册的企业中,35%停业,35%裁员、营业时间调整,40%转型。旅游商品研发、生产企业也是举步维艰。
部分企业订单如雪片般飞来
《旅游法》的实施,在余贤栋看来,却是一次机遇。他的公司不断创新提升产品的设计理念,以高端定制为市场定位,几个月来销售达到百万件,而且订单每天像雪片一样飞来。
槟榔谷景区副总经理黄长俊称,2013年10月份团队游客只有上年同期的1/8。“我们立即重新调整景区商品,把具有海南黎苗文化特色的商品作为主打。”黄长俊称,到了12月份,团队游客量虽然同比还有差距,但商品销售额同比增加了。
恒翔游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谢以楼称,未来旅游商品唯有形成自身独特优势,再加上不断创新,才能提升竞争力。“《旅游法》规范了市场,那我们可以放大格局,挖掘企业核心价值。”谢以楼举例称,游艇产业可以结合中国文化“私人定制”加入琴棋书画的娱乐;也可以与其他产业合作开发游艇婚庆、游艇会议等;更能结合产权酒店的模式降低游艇门槛,让更多大众成为游艇的新客源。
《旅游法》海南细则加快出台
会上有专家指出,《旅游法》实施后,随着散客时代到来,以质量和服务取胜必将成为旅游商品市场的主流。构建新型销售平台、创新营销模式也是新环境对旅游购物行业提出的要求。同时,旅游商品行业的发展也需要政府多方面的引导和扶持。
省旅游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省旅游委正推进有关省内法规政策的修改,加快出台《旅游法》海南实施细则的进程。同时,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解读和培训,以期为旅游商品行业提供更多有益的指导。他希望,旅游商品企业在《旅游法》的框架内,加强自身品牌建设,提高自身经营管理能力,推动企业发展。 (记者马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