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检验新政影响 江阴煤炭进口逐月递减
新华网江苏频道 201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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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从江阴检验检疫局获悉,受进口煤炭检验监管新政策的影响,1至4月江阴港快速增长的煤炭进口势头,自5月起受到遏制,呈逐月递减走势。据统计,今年江阴口岸进口煤炭至6月中旬共计49批、113万吨、累计货值8315万美元,较去年同期60万吨进口量,增幅超四成。按月统计分析,5月起进口增长趋势出现逆转,当月仅进口5批16万吨,而进入6月前20天仅到港1批5千吨。新政实施在即,进口商普遍持谨慎观望态度。
据悉,5月底国家质检总局召开进口煤炭检验检疫监管专项工作视频会议,就加强进口煤炭放射性检测,全面开展进口煤炭发热量、灰分、硫分监测和汞、砷、磷、氯、氟等有毒有害元素检测工作进行了部署。6月中旬江阴检验检疫局召集本地区进口收用货单位、代理、码头部门召开新政策宣贯会,并正式落实相关检验监管要求。与以前将合同订立的商业性指标作为检验依据不同,新政策明确规定了诸多涉及安全、卫生、环保的强制性检验指标,并据此作为货物放行依据。进口货物到港后是否允许放行,必须在到货检测得出结论后才能做出判断,货物从到港至放行较以前势必延长。理论上可达2个月的检测周期,对部分容易引发自燃的东南亚煤种将是巨大的考验。由此可见,新政影响下煤炭进口将面临品质检测和货物保存风险的增长,堆场存贮费用的增加,进口煤炭低价竞争优势不保,煤炭进口减少已成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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