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工程质量治理电视电话会上,市住建局制定印发了《沧州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将以治理建筑工程质量为突破口,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深化工程建设改革,推动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负责制全面实施。
治理行动将以2014年在建及以后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为主要对象,特别把保障性住房项目、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项目等重大民生工程,以及群众举报或社会反映强烈的项目作为重点,严肃查处以下几方面行为:一、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行为;二、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行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企业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转让、出借资质行为,企业或个人挂靠行为;三、建筑市场八大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不落实、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
工程竣工后建筑施工单位要严格按要求设置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各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档案将长期保存。未按要求设置的,不得竣工验收,监督机构不予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备案。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