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高新技术企业应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中小企业政策百问百答 2014-05-13
阅读:0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①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②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③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详见科学技术部网站附件www.most.gov.cn/tz-tg/200807/t20080711_63012.htm)

免责声明:
凡注明来源本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注明出处本网。非本网作品均来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您发现有任何侵权内容,请依照下方联系方式进行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投稿电话:400-0087-010 转 0
投稿邮箱:press@ibi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