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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民营银行不能成为股东融资工具

搜狐证券 2014-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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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尚福林:民营银行试点开闸 首批确定五家

  中国银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经过各地政府推荐和国务院同意,已经选择了5家民营银行进行试点,地区分布是天津、上海、浙江和广东。银监会将加强对民营银行监管,防止试点银行成为股东的融资工具。

  尚福林表示,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之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设立民间银行,这是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也是中改办部署的今年要实施的一项改革项目。经过各地政府的推荐和报国务院原则同意,现在我们选择了一些民营资本共同参加第一批5家银行的试点工作,他们将分别在天津、上海、浙江和广东开展试点。

  这5家银行的试点,银监会将按照成熟一家审批一家的原则来审慎地推进,至于说这些银行什么时候能够挂牌营业,主要取决于这些银行的条件是否成功。也就是说,挂牌营业的时间主要还取决于这些试点银行自身。

  民营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适用同等的国民待遇,接受相同的监管管理。在这个前提下,还有一些个性的特点:

  第一,突出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他们要建立完全由资本说话的公司治理机制,也就是说,这些银行要依法建立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班子和开展业务,独立自主地去经营 。

  第二,突出特色化业务、差异化经营,重点是服务小微,服务社区功能等等,以完善多层次的银行业的金融服务体系。

  第三,突出风险和收益自担的商业原则,重点是要依法做好风险管控和损失承担的制度安排,也就是说要制定"生前遗嘱",防止银行经营失败后侵害消费者、存款人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突出股东行为监管。重点是要依据现行的法律和法规,监管银行和股东的关联交易。股东对银行的持续注资能力和它的风险承担能力,防止试点银行成为股东的融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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