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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出手决定着古村的命运

中国文物网 2014-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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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兰溪芝堰古村,在经历了陈柏洪拆房坐牢事件后,选择了土地置换的办法。村干部说,村民们可以把房子卖给村里,村里再另外批给地基,让他们盖新房。按照古宅的结构和年代,对户主做相应的补偿,每平方米的价格在300元到480元不等。

  这一做法得到大多数村民的认同。目前,第一期16户居民已经协商完成,地基也批下来了。

  村支书陈宝昌说,陈柏洪事件,对于芝堰古村落的保护,是个重大转折。但这些老房子村里收购来后怎么处理,村干部们也没想好。

  目前,土地置换是不少政府在探索的方式。2009年,龙游县率先在全省推出古宅产权置换政策。按照规定,凡是古民居原产权人自愿将产权转让给政府或集体的,给予另选宅基地安置的优惠政策。如果不需要宅基地,也可以在政府修缮后,继续住在古宅中。

  通过产权转换让有经济实力的新主人——政府或个人或者企业,对古民居进行原址修复保护。龙游县目前已有多座古建筑通过这种方式,得到妥善的保护和利用。

  陈国灿教授也认为,对于比较零散的古建筑,通过土地置换比较可行。一方面解决村民安置问题,一方面使古建筑得以保护。但如果古建筑比较多,比如一个古村落整体置换,把人都迁走,留下的古村就成了“鬼村”,没意义。

  另外,他也担心,置换后,政府或村集体把房子收回去以后,也可能没有精力管理,或者资金不到位,结果文物还是烂在那里。

  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都提到,这几年,义乌在新农村建设和古建筑保护方面积极性较高,投入了较多财力、精力,取得一定成效。它的主要模式就是政府引导、吸引民资。

  近些年,一些以小商品起家的义乌商人,把手头闲钱投向古建筑这一新兴收藏市场。“先买下古民居,然后整体搬迁,再找地方大规模复建”,一度成为义乌人对年久失修的古建筑保护兼具投资的一种模式。

  义乌收藏协会的俞先生就是其中一位,2007年左右,他花费巨资从全国买进5幢古民居。不过,由于土地、政策等原因,复建计划搁浅。直到2009年,义乌出台了《佛堂古民居苑古建筑迁建保护暂行办法》,由政府出地,为等待重生的古民居提供“重生”之地,使用权限是50年。

  俞先生和不少投资者赶紧抓住契机,进行了申报。记者从义乌农办、文保等部门了解到,这一轮古建筑保护中,90%来自民资。

  记者从业内人士了解到,目前,义乌农村古建筑民间保护群体,总人数已超千人,总投资上亿。

  近几年,义乌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遗存保护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实施古建筑抢修保护三年(2013-2015)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计划3年内投资2.3亿元抢修古建筑114项。

  去年,义乌市政府又出台《义乌市古建筑保护实施办法》,对涉及文物保护用地、保护经费、产权置换等问题做出明确规定。

  保护经费:《办法》规定:列为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或产权国有、集体所有的文物保护点的抢修保护工程,由市财政全额投资;集体和私有混合、产权私有的文物保护点,其保护抢修资金由市财政、所在镇街和产权人按8:1:1的比例共同出资。单位和个人自筹资金维修古建筑的,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项目申请获批后予以不超过工程审计总造价60%的奖励,但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有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在原址保护的原则上认领或者租用古建筑;鼓励将私有的古建筑捐赠给国家,对于捐赠人或企业,可以在企业或个人税征缴中予以优惠或减免。

  保护用地: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专项用于特别有价值的古建筑原住户的外迁安置、征购、产权转移及迁移保护等。古建筑保护用地纳入新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严格落实文保用地。

  在专家看来,尽管面对庞大的古建筑,这些保护措施不一定能全部覆盖到。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文物保护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政府在这个过程中,提供政策、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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