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关于2022年2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内容显示:新疆金大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长丝无纺布配套技改20万吨/年差别化低熔点聚酯纤维项目,建设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该项目新建1条低熔点聚酯装置,聚酯生产以精对苯二甲酸(PTA)和乙二醇(EG)为原料,乙二醇锑为催化剂,二氧化钛为消光剂,采用直接酯化、连续缩聚工艺技术路线,热媒系统使用气相热媒。配套一座原料PT仓库,2座1500m3乙二醇储罐,并配套建设循环水站、热媒站、冷冻站、办公楼、危废暂存库、化验室、变配电所、控制室、空分空压站、消防消防水池(2座1500m3)等。项目建成后年产20万吨聚酯切片;总投资2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3万元,占总投资3.42%。该项目对废气、水污染、噪声、固体废物均做出相应对策和措施。
新疆金大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6月25日,注册地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化工工业园福州东路1160号,法定代表人为邱德明。经营范围包括制造、销售:无纺布、塑料薄膜、塑料制品、合成材料、建筑工程施工及技术咨询、新型建筑材料研发、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