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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07-31
阅读:75

鲁发改环资〔2025〕512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市能源局:

现将《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合力推进我省零碳园区建设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推进零碳园区建设,持续深化相关领域改革创新,在试点探索、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等方面对零碳园区建设给予积极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指导各市推进工业园区低碳化改造,推动具备条件的工业园区建设零碳园区。省能源局负责指导各市加强零碳园区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建设和改革创新,推动园区供用能模式变革。各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能源主管等部门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1: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方案.pdf

附件2:山东省零碳园区建设基本条件.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能源局

202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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