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昌乐县不断增强环境综合治理力度,依法整治朱刘街道异味和粉尘污染突出的化工和岩棉类企业,巩固桂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成果,完善雨污管网,实现雨污分流,确保桂河水质稳定达标。
昌乐县要求,依法整治朱刘街道异味和粉尘污染突出的化工和岩棉类企业。关停没有环评手续且异味或粉尘污染严重的化工类和岩棉类企业,下达停产治理有环评手续但未进行环保验收,且异味或粉尘污染突出的企业,到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坚决予以关停。对环评手续齐全、已经通过环保验收,但异味突出或有粉尘污染,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企业,进行停产治理,治理无望的,促其转产或搬迁。
为巩固桂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成果,昌乐县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合力推动。县环保局负责督促相关企业尽快完善污水治理设施,确保早日建成投运,实现雨污分流,为了确保达标排放要坚持不断的监查涉水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