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各制糖企业:经省政府同意,海南省物价局于2013年12月3日以“琼价价管〔2013〕786号”发出《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2013/14榨季糖料甘蔗收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协会现就贯彻这个“通知”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省所有制糖企业和参与蔗糖榨季生产活动的一切单位与个人,均应严格执行这个“通知”。
二、经请示省物价局同意,乐东等琼西地区没有制糖企业的市(县)所种植的甘蔗交由一价区内糖厂收购的执行一价区的价格;文昌、屯昌等琼东、琼北地区没有制糖企业的市(县)所种植的甘蔗交由二价区内糖厂收购的执行二价区的价格。
三、“通知”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本协会反映,坚决维护榨季生产秩序,维护广大蔗农群众的利益,维护全行业的整体利益。
省糖协秘书处电话(传真):0898-66222512,电子邮箱(E-mail):hntangxie@163.com或lijing0898@126.com。
特此通知。
附:《海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2013/14榨季糖料甘蔗收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扫描件)
二0一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