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动余姚市旅游企业开展“智慧旅游”建设的积极性,鼓励旅游企业积极实施“智慧旅游”项目建设,加快该市智慧旅游项目建设进程,今年余姚市对开展智慧旅游建设的旅游企业实施补助政策。
补助对象为积极实施“智慧旅游”项目,并符合余姚市智慧旅游项目建设总体规划的本市旅游企业。包括星级饭店、旅行社、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点等。补助标准为按项目技术设备实际投入额的2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
补助范围为制定《智慧旅游项目年度规划书》,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以下项目进程的:景区流量分析系统、景区二维码游览图旅游点、旅游微电影、乡村旅游纪录片、无线网络(wifi)覆盖、旅游诚信管理系统(网上投诉系统)、智慧营销(余姚淘宝旗舰店)、旅行社电子合同推进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