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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督查不通过项目进行通报批评

工程质量与检测网 201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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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督查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中发现,个别建设单位没有严格履行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存在和无资质的监理公司分公司、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签订合同的情况。同时擅自取消外墙保温、将外窗双层中空玻璃窗改为单层玻璃窗的现象较为普遍。

  近日, 陕西省住建厅发布10月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镇安县秀山花园廉租房3号楼工程、安康市汉滨区寇家沟组团A区二栋2号楼限价房工程等2个项目因工程质量较差,被全省通报批评。省住建厅责成镇安、汉滨两处项目所在地市级建设主管部门立即督促整改,并要求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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